Wednesday, August 01, 2007

十年

刘德华有首‘十年‘歌,

陈奕迅也有。

我也有;但不是歌,是一个携手十年的人。从那年‘艾敬的一九九七,到自己的二零零七,十年,这样,就十年,对十年的第一印象是妈妈抱着爸爸的棺木哭着喊说:你不是答应过我要在一起十年就好的吗? 怎么才六年你就抛下我走了呢?“那时,我以为十年是一生一世,是永永远远,要不然,妈妈怎么要求的只是十年?而爸爸不遵守诺言,在他们第六年的一天,孤身走了。

十年感情中,有快乐与不快乐,有濒临分手的阶段,有第三者的降临。但,这些都过去了,将来会是怎样的一道风景,谁在这段感情的中途下车?没有人会知道,但至少,我很幸福,也庆幸有他的相伴,有他的鼓励,有他的爱。这将会一辈子记在我生命中。

十年的爱,不容易,他于我的爱永远比我给的多。而我让他流的泪也肯定的比我流的多。友人曾说:“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怀疑为什么当初的最爱的人怎么已经不是了?现在喜欢的已不在是那时喜欢的类型。在一起走的步伐中已经开始出现差距,那就不要勉强,和他说bye bye吧?”但我始终觉得那时分感情啊!在一起的时光,怎么能说现在的我长大了,那类型已不是我的择偶条件了?在一起的道路上,大家得互相扶持,他跌到了,你扶他一把呀,怎么会是踩他一脚呢?well,每个人的爱情观都不一样,我的,在他背疼时,为他捶捶背,心情不好时拿他出出气,这样也就一辈子了。

爱你,祝你快乐到永远。

11 comments:

以诺 said...

好warm的一篇文章,祝你们长长久久,永远相知相惜。^^

fishead said...

嗯,写得很好。我最希望的是无论十或二十或三十或N年后,我不是负心的那个。哈哈。。

kaygoh said...

人生很多事情是必须坚持,也有很多事情必须学会放下。

要不是无法解决的差异,放手是必然的。再说苟延残喘的感情一点也不好玩。

决不是10年前爱他的6腹肌,10年他长了猪腩肚后就把他抛弃,那就实在是太偏颇的想法。

懒人 said...

感動。十年時間並不短啊!

魅夫 said...

Enoch:
谢谢你,也祝你幸福!

fishead:
其实,负心汉也不好当!

Kaygoh:
对呀,这就是现今社会的模式,不合?就分嘛?已经没有所谓的婚姻枷锁或感情债,换言之,现在的人,注重的是自己的感觉/感受。而那分责任?已不在考虑范围内。

懒人:
对呀,十年,不算短了。我也希望你和毛人快快拉埋天窗。祝福!

sheenyit said...

这篇文章有feel咯!
我相信这些年来,你也做到不离不弃了吧!

马铃薯比基尼妹妹 said...

十年,不易啊

Anonymous said...

恋爱初期就唱“你是我一辈子的爱”,慢慢的就问“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”,最后变成“把情感收藏起来”。。。。。。。朋友,有留下美好回忆就够了

魅夫 said...

sheenyit:
哟!终于有感情的抒发叻!

杉:
我也希望你能和他相守到白头。

阿丘:
不不,我要象丘嫂一样,能和丘叔长长久久。

马铃薯比基尼妹妹 said...

谢啊

Ah Zhee said...

好个十年啊。